湖北汽车服务职教集团校际合作框架协议(中职版)
甲方: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
乙方:
为服务地方主导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,打造湖北高职教育品牌,双方经友好协商,就共建湖北汽车服务职业教育集团(以下简称职教集团),深化校际合作达成以下协议。
一、合作目标
按照湖北汽车服务职教集团组建方案要求,集团内成员以汽车产业(专业)为纽带,以校际合作为重点,以提升汽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,形成融人才培养、教学科研、职工培训、技能鉴定、项目开发、技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职业教育办学联合体,进一步深化校际合作,实现双方共赢。
二、合作方式
湖北汽车服务职教集团由甲方牵头组建并实施管理,乙方参与并全力配合集团组建、申报和开展相关工作。集团属于非独立法人组织,集团成员自觉遵守集团章程,集团成员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变、产权性质不变,职工身份不变。
三、合作内容
甲乙双方本着“真诚互信、优势互补、合作共赢”的原则,以全面提升服务湖北汽车产业能力为宗旨,全心全意合作共建“湖北汽车”职教品牌。
1.教育教学合作研究与交流。甲方与乙方共同就创新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、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、专业建设、教育教学管理等合作开展学术研讨,合作申报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。
2.教学规范管理与创新。甲方与乙方共同探索创新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,符合现代职业教育理念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。
3.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。在汽车专业群和双方共有的其他专业开展合作,从制定人培养方案、建立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、确定课程开发流程,推行行动导向、任务驱动教学模式改革方面加强合作,提高专业建设水平。
4.人员交流。根据需要,甲方每年可安排一定数量的中层管理干部、专业带头人、教学名师或骨干教师到乙方挂职交流或开展讲座。甲方每年接受乙方一定数量的管理干部、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随岗学习和培训。
5.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。在教学安排许可的条件下,甲方为乙方开放优质教学资源,供乙方师生使用。
6.甲乙双方就中高职衔接等相关问题进行合作研究。
四、其他
1.本协议属双方进行合作的指导性文件,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,在本协议的框架内约定。未尽事宜,由双方共同协商。
2.双方不定期检查评估本协议执行情况,总结合作经验,调整、完善合作方案。
3.双方可以根据全面合作开展情况,在各类媒体上进行相关宣传,扩大双方影响。
甲方: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: (盖章)
法人代表(或授权代表人)签字: 法人代表(或授权代表人)签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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